关注微信公众号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,包括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、子痫、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。
据统计,我国发病率约为9.4%,国外报道7%~12%。本病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
往往是在妊娠20周后,出现血压升高、水肿、蛋白尿。病情发展较快,很快出现血肌酐,血尿素氮升高,也有合并肝功能损害。
重者出现头痛、眼花、恶心、呕吐等,血压升高明显,甚至昏迷、抽搐等子痫的发生。往往需要终止妊娠才能挽救母体生命。
一般情况下,如果出现过孕高症,再次妊娠期出现孕高症再发的机会大大增加。所以,为避免风险,建议不再怀孕。
当然,影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再发的相关因素
有子痫病史:该病史可使第二次妊娠时子痫前期的再发率增加5倍。
终止妊娠后病人的血压升高情况;蛋白尿的情况如何;水肿的情况等等这些都是孕高症再发的高危因素。
孕前体重的改变及再孕时的体重增加,妊娠期适当控制体重的增加能够降低子痫前期复发的风险。
两次妊娠的间隔时间也有关系,时间越长,风险越小。如果能相隔2,5年比较理想。据观察,间隔时间太长,也会增加孕高症再发的风险。
风湿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、干燥综合征等等也是孕高症再发的高危因素。
如果上述高危因素都没有,可以考虑再次怀孕,但一定要在医生的严格指导,严密观察下进行。一旦出现可疑问题,及时处理。
河南誉美肾病病院医生提示:平常生活中假如发现身体出现不适,一定要实时到正规病院检查、并即时和大夫沟通了解情况,防止耽误病情。